尊敬的家长:
根据张教(2020)62号关于印发《2020年张家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张教(2020)63号《2020年张家港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01、入学年龄
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初一:招收小学毕业生
02、入学区域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居住地为主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取得的产权证时限为2021年6月30日前),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1.有房产:携带“两证”(监护人房产证和户口簿)进行登记;
2.无房产,符合“三代”:具有本镇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孩子在同一本户口本,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确定施教区。携带①户口本、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③无房证明进行登记;(父母及孩子3人都需提供无房证明,若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共有房产,需提供无全产权房证明)。【无房证明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大新政务服务中心底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3.无房产,符合“拆迁未分房”:携带户口本、拆迁安置认定书及原村出具的未分房说明。
4.五年内认定一个学位:对监护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03、验证登记时间、地点
验证登记时间:2021年6月底7月初。(以学校实际通知为准)
验证登记地点:施教服务区内学校。(以学校实际通知为准)
04、验证所需材料
1.完整的户口簿原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房产证原件;
2.婴幼儿医学出生证原件;
3.拆迁房未分房的,携带拆迁协议原件及原村出具的未分房说明。
05、咨询热线
0512-58761573
大新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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