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指导园区开发建设,拟对张家港市静脉科技产业园(NFJM-01-01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以上地块控规的用地范围和调整的主要原因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南丰镇建管中心,联系电话:55396691。
南丰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调整原因:
张家港市静脉科技产业园(NFJM-01-01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为格林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约2.09公顷。由于原规划污水处理厂地块所属单元边界与实际用地权属不符,为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该基本单位用地边界进行优化调整。
附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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