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张家港建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张地2017-B09-A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9日)。公示内容为规划总平面图和鸟瞰图。
凡与本次公示规划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向我局提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产权证明),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张家港市规划局联系电话:0512-56998706,锦丰镇人民政府:58959024
张家港市规划局监制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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