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张家港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对该项目变更进行公示,本次变更主要涉及:1、多层、高层住宅里面优化;
2、多层原3F住宅部分调整为局部4F住宅,屋顶形式相应调整
3、多层住宅地下室平面调整并增加疏散楼梯
4、多层住宅增加闷顶,内部平面优化
5、高层户型平面优化,和多层里面效果图。
6、75#81#83#楼配套服务用房位置局部调整。
公示时间为10天(2017年8月23日-2017年9月1日)。公示内容为总平面图、鸟瞰图、高层和多层立面效果图。
凡对本次公示规划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向我局提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产权证明),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张家港市规划局联系电话:0512-56998706。
张家港市规划局监制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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