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2年变5年”,企业商品房满3年交易;
2、二套房首付50%(普通),首付70%(非普通);
3、严禁首付贷、过桥贷。
3月25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若干意见》从即日起发布实施,其中涉及到了三项楼市调控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自,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3月16日,上海统计局发布1-2月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基本情况。今年前两月,本市房地产开发投资499.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3%,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9.4%。房屋销售面积274.78万平方米,增长22.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26.98万平方米,增长13.5%。
3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今年2月,上海新建住宅价格比上个月上涨2.4%,同比去年上涨20.6%,二手房环比涨幅达到5.3%,同比上涨20.3%。
两会以来,上海相关部门先后密集调研上海楼市成交、信贷情况,并探讨了出台相关政策的可能性。
目前上海市执行普通住房新标准为: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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