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一些非法经营行为也伺机出现。日前,接群众举报,大新派出所、镇安监办、经服中心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内两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站进行了取缔。经调查,两处经营店并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58箱,并对经营人员进行法律和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其今后不得擅自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否则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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