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港买套房子(以二手房为例)所涉及的税费详解(2015最新版)
1、营业税(卖方)
财政部、国税总局对于2015年苏州(张家港)最新营业税征收标准如下:
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公式如下:
普通住宅
2年内计税价格×5.55%。
2年以上无需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
2年内计税价格×5.55%。
2年以上(计税价格-原购入发票价格)×5.55%
2、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
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
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
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
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
50元/宗。
延伸阅读:张家港贷款计算器(2015年9月更新最新版,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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