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将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在住宅小区内公示各相关单位受理投诉举报的联系电话,方便业主投诉,便于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化解矛盾。
目前,《张家港市物业管理区域行政执法单位公示牌》正在制作,其中公示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房管中心、公安局、城管局、环保局、物价局、民防局、工商局、质监局以及住宅小区所在地的区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委会,12345市民热线也在其中,公示牌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或在业主接待处张贴。
物业区域内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的建立,是强化住宅小区属地管理的重要举措,使各相关行政部门更多地参与到小区管理的建设中来,这项制度强调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小区物业监管的职责,做好业主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回复。尤其是公示牌的设立,可以让业主了解到小区生活中所遇到的不同事务应当找相关对应的部门解决,而非全部都将责任归咎于物业公司,有利于减轻物业公司的负担,化解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虽然这一项投诉登记制度强调了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管理单位的职责,但是物业公司仍然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最前线,物业公司不仅应做好公示牌的公示和维护工作,而且肩负着对违法行为的劝阻、制止、报告的职责,有义务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和管理单位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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