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投公司申请,现拟在港新花苑安置小区新增一幢小区配套商业用房。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监督和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对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具体公示内容为:调整后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效果图。
公示时间为10天(2014年11月29日——2014年12月8日),凡与本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向张家港市规划局反映(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产权证明)。
特此公示
张家港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2-5699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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