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8月11号购滨海华芳的复式楼,合同规定2013•12•31交付,结果逾期至2•16号,合同明确规定逾期30天可以退房,并赔偿总价的5%,现一拖再拖就不兑现,让我走司法程序。这是什么社会?!什么狗屁王八蛋!我买房已负债累累,再付法律程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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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8月11号购滨海华芳的复式楼,合同规定2013•12•31交付,楼主是不是发火弄错地方了?滨海华芳是盐城的吧?而且你说合同规定2013年12月31日,今天才2013年的5月10日啊,还没有到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