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盘房源:共312套,其中 306套为11#、16#(2018张房预售证第040号),6套为上批次退出房源(15#1-103、20#1-1904、20#1-2302、20#1-1403、20#1-604、20#2-306)。
二、开盘地点:翡翠公馆售楼处
三、认筹起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
四、摇号时间:2018年7月9日9点30
五、开盘签到时间:2018年7月11日12点30-13点30
六、开盘选房时间:2018年7月11日13点30开始
七、摇号地点及方式:本次摇号在张家港市公证处会议室举行,通过公证处的摇号设备(摇号软件由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委托开发并经江苏省软件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来确定选房顺序,张家港市公证处对摇号活动进行公证。
八、监督人员:
1、本次公证摇号过程由张家港市房产管理中心及相关监督部门、媒体、及客户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2、由公证处随机抽取不超过五位客户代表在指定区域进行全程见证。抽取规则:筹号是100的整数倍的客户在2018年7月8日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筹号纸前去翡翠公馆售楼处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五人的,摇号当天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五人进入摇号现场。
九、摇号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理规则:
1、如果摇号过程中出现软件或硬件的故障,导致摇号无法继续的,应采用备用电脑及软件继续摇号活动。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将作为有效结果保留,后续摇出的剩余选房顺序号,排在已经摇出的结果之后。如两套电脑及软件均发生故障导致活动无法继续的,将中止本次摇号活动,待故障解决后,另行选择时间继续摇号,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将作为有效结果保留,后续摇出的剩余选房顺序号,排在已经摇出的结果之后,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如断电等)导致摇号无法继续的,张家港市公证处将中止本次摇号活动,另行选择时间继续摇号,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将作为有效结果保留,后续摇出的剩余选房顺序号将排在已经摇出的结果之后,以此类推。摇号现场发生纷争或者秩序混乱的,公证人员可以中止摇号活动,待解决后恢复进行。中止前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将作为有效结果保留,后续摇出的剩余选房顺序号将排在已经摇出的结果之后,以此类推。
3、本次摇号结束后,公证员将在现场对使用的电脑及摇号软件予以封存。封存时间为七天。
4、摇号活动结束后,摇号结果在网络媒体上公示(张家港爱上网,张家港大港城),接受监督。
十、选房规则:
1、《茗悦华庭VIP筹号纸》上的筹号仅作为本次开盘公证摇号的号码,不代表选房顺序,具体选房顺序以公证处现场公布的具体摇号结果为准。
2、买受人仅限已领取《茗悦华庭VIP筹号纸》的客户本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更名。成功认购当天须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如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补充协议),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茗悦华庭认购书》,出卖人有权从买受人已付款中直接扣留与定金等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请客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茗悦华庭VIP筹号纸》、银行卡(足额首付款的借记卡,现场不收取现金)参加选房,1张筹纸仅限认购一套住宅。
4、已领取《茗悦华庭VIP筹号纸》的客户到达选房地点后,须出示事先领取的《茗悦华庭VIP筹号纸》、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签到处进行签到,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轮候区。
5、已领取《茗悦华庭VIP筹号纸》的客户到达轮候区后,留意轮候区主持人的叫号,10个号码为一个批次(具体以实际选房进度调整),进入选房等候区排队,选房需为客户本人,非客户本人的,以拿取认筹单视为委托选房(购房合同名字只能为客户本人,不得为客户委托的选房人)。
6、已领取《茗悦华庭VIP筹号纸》的客户,由选房等候区的销售顾问协助目标房源的选定,依次进入舞台区由公证处人员协助进行所选房源的销控,每次仅限一位客户进入舞台区,排队入场时公证处核对筹纸和顺序并盖章确认,销控登记确认后,客户在公证处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未经公证处人员签章确认的《茗悦华庭VIP筹号纸》为无效凭证。
7、房号经确认后,客户凭《茗悦华庭VIP筹号纸》、身份证原件进入认购区打单、签署《茗悦华庭认购书》,非本人签署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现场过号或迟到的客户,为保障客户的权益及摇号现场的公正性,该情况下的客户待舞台区当前批次选完后,进入舞台区选房,如经选房区主持人提醒三次后未选定房号则视为自动放弃,请主动离场。客户选房后放弃认购,需签署《自愿放弃房源承诺书》,退出的房源即刻退回至舞台区公示,在公证处的公证下重新参与销售。
8、在签署《茗悦华庭认购书》当天未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未缴清全额首付,视为自动放弃,如选房活动当时尚未结束,则客户放弃的房源即刻退回至舞台区公示,在公证处的监督下重新参与销售。当天开盘房源售罄时的时间或最后一个顺序号选房完毕时的时间中两者先到的时间为选房结束时间。
9、开盘当天成功选房,执行选房当日价格。
10、开盘当天未到场的客户,即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机会。
11、以上所有权益,仅限开盘当天成功购房者有效,选房过程中任何一环节未全部完成视同无效购房。
12、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张家港市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13、投诉电话:张家港市信访局0512-56792129转房产对接人:徐佼18962285199